通告稱,根據2020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飲料、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糕點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類食品132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11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東莞市怡佳飲料廠生產的泡潮飲乳酸菌風味飲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標稱廣東省佛岡縣雙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葛粉,菌落總數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南山區新永興商店銷售的標稱廣東綠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扁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標稱江門市澳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仔餅(烘烤糕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標稱潮州廣湖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寶祥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佛山市億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標稱佛山市粵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
(五)標稱東莞市常平伽伽食品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
三、其他指標問題
(一)標稱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綜合飼料加工廠生產的棋桿石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深圳市南山區興源商行銷售的標稱惠州市美致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葵花籽(原味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汕頭市金平區恒晟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南海區聯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單晶冰糖,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標稱廣州市湖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鮮花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
信息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