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期)。據通告,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4月組織對全市范圍生產、流通市場經營的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食用農產品及食用鹽等21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此次抽檢共422批次,已檢驗422批次,417批次符合檢驗項目要求,5批次不符合檢驗項目要求。
不合格樣品信息
1.廣東稀世鋅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規格:18L/桶,生產日期:2020-03-14)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GB 19289 -2014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2.廣東嘉能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百香果(益生菌復合果汁飲料)”(規格:1.25L/瓶,生產日期:2020-03-03)檢出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7101 -2015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3.信宜市粵西葡萄糖有限公司生產的“粟米粉”(規格:280g/盒,生產日期:2020-03-02)檢出霉菌項目不符合Q/XYPC 0002S -2018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4.化州市麗崗鎮文峰食用油零售店生產的“花生油”(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20-03-01)檢出黃曲霉毒素項目不符合GB 2761 -2017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5.廣東廣之月實業有限公司食品廠生產的“雞仔餅”(規格:250g/包,生產日期:2020-03-22)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GB 7099 -2015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上,已要求相關市、縣(區)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
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期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